黨的十八大特別是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我部黨組高度重視法治工作,部黨組書記、部長尹蔚民同志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多次主持召開黨組會、部務會研究法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并制定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治建設實施綱要(2016-2020年)》,把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深入推進依法行政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具體化。2017年,我部以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治建設實施綱要(2016-2020年)》為主要抓手,協調推進立法、執法、執法監督和法治宣傳教育,全系統的法治意識得到了明顯提升,工作人員依法辦事能力不斷提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治建設取得了新成績。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情況
1.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要求,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行政許可事項進行了清理,決定取消2項部本級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和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其中1項已公布,另外3項待有關法律修改后再公布)。同時,根據審改辦的要求,制定并公布了部本級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唯一編碼、服務指南和流程圖,制定行政許可標準化評價辦法,積極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建設。
2.制定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制度。經國務院批準,2017年9月,我部印發《關于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向社會公布了職業資格目錄,共計140項,明確了每項職業資格的設置依據和實施部門。對職業資格目錄實行清單式管理,目錄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目錄之內除準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掛鉤。職業資格目錄保持相對穩定,實行動態調整,接受社會監督。
3.加強市場監管。落實《關于“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事中事后監管的意見》,完善市場監管體系,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組織開展了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主題創建活動,全國共有25818家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參加,經各地推薦、專家評審,遴選確定了129家“全國人力資源誠信服務示范機構”,進一步發揮誠信機構的示范引領和典型帶動作用。發布實施《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能力指數》等12項國家標準,人力資源服務標準化、規范化進程不斷推向深入。會同工商總局等部門下發了《關于開展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從事傳銷活動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持續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維護人力資源市場秩序。積極配合工商行政部門,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完善工作流程,初步建立了部門間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機制,實現了信息數據的協同共享。
4.全面完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各項改革任務和重點工作。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統籌做好重點群體就業工作,持續推動以創業帶動就業,大力開展職業培訓,2017年城鎮新增就業1351萬人,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3.9%,比2016年下降0.1個百分點,保持了就業局勢總體穩定。出臺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辦法,積極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持續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入開展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合并實施試點、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降低失業保險費率,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切實履行好政府的人才綜合管理職能,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人才工作取得新進展,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成效顯著,在第44屆世界技能大賽中取得歷史性突破,榮獲金牌榜、獎牌榜首位,上海獲得第46屆世界技能大賽舉辦權。深入推進公務員分類管理,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和聘用制度,順利完成軍轉干部安置任務。全面實施中央事業單位績效工資,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指導地方穩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勞動合同制度全面實施,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工作穩步推進,化解過剩產能職工安置中勞動關系處理總體平穩,勞動人事爭議調處機制進一步完善,保持了勞動關系總體和諧穩定。
5.運用大數據和“互聯網+”,全面優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公共服務。我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優化公共服務,積極推進“互聯網+”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業務的有機結合,方便群眾辦事創業。組織召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優化公共服務座談會,推廣各地經驗做法,狠抓《關于加強和改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公共服務的意見》的落實。實施《“互聯網+人社”2020行動計劃》,推動公共服務信息化建設。各地結合當地實際,不斷創新,按照“需求導向+流程驅動”的理念對公共服務流程進行重新構建,積極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通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有效提升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公共服務水平和群眾滿意度。推進社會保障卡應用,截至2017年底,全國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數達10.88億人,與2016年底相比,增長11.9%。
6.全力推進醫保全國聯網和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攻堅克難,扎實推進,全國聯網和跨省異地就醫結算工作進展順利。截至2017年底,國家異地就醫結算系統已全面聯通所有統籌地區,覆蓋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各類醫保制度,服務異地安置退休、異地長期居住、常駐異地工作和異地轉診四類跨省就醫人群,開通了8499家跨省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定點醫療機構,90%以上的三級定點醫院已聯接入網,超過80%的區縣至少有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可以提供跨省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服務。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情況
7.圍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改革推進立法。按照中央關于增強勞動力市場靈活性、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完善公務員制度等改革要求,開展了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公務員法等法律修改前期研究。配合法制辦做好《人力資源市場條例(草案)》《失業保險條例(修訂草案)》的審查工作。
8.推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規章制定工作。發布了6個部門規章,包括:修訂公布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企業年金辦法》,制定公布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
9.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制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試行辦法》,明確了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事項、合法性審查的范圍、程序、時限和內容。認真落實合法性審查制度,堅持未經審查的規范性文件不得提交黨組會或部務會討論,2017年共對60余份規范性文件草案進行了合法性審查,對草案中存在的不合法規定,都作出了修改,使之完全合法。
10.做好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統一部署,對現行有效規章和文件進行了清理,宣布廢止和宣布失效文件102件。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情況
11.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嚴格執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黨組工作規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作規則》,堅決貫徹落實集體討論決定制度,不斷健全黨組議事規則,凡涉及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事項,均按規定分別提交黨組會、部務會集體討論決定。提交黨組會或部務會集體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都必須經過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并進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學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評估論證。
12.落實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印發《2017年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重點事項目錄》,對需要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事項實行臺賬式管理,明確規定對列入目錄的重大事項,要提前按程序進行重點評估。未按期評估的,要說明理由;應評未評的,不得提請黨組會、部務會審議;對沒有列入目錄但容易引發社會穩定問題的,也要進行風險評估。嚴格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實施辦法(試行)》,根據應評盡評、全面客觀的原則,對提交黨組會或部務會審議的重大決策文件進行把關,督促部屬有關單位認真組織開展風險評估。
四、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情況
13.認真做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加強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全面治理。會同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全國總工會等12個部門和單位組織開展2017年“兩節”期間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印發《治欠保支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明確治欠保支工作的行動目標、措施和具體要求。2017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決定對省級政府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實施年度考核,推動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
14.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進一步提升勞動保障監察能力,以易發、頻發違法問題的行業和企業為重點,開展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違法行為。2017年3月,以保護勞動者平等就業權益為重點,會同工商總局組織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2017年6月,以工資、工時和社會保險為重點,組織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與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專項檢查。2017年,全國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共查處各類勞動保障違法案件20.6萬件,與2016年相比,違法案件數量下降了36%,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主動檢查用人單位171.9萬戶次,督促用人單位與167.5萬名勞動者補簽勞動合同,追發勞動者工資等待遇250.1億元,督促1.7萬戶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督促繳納社會保險費12.9億元。
15.創新執法方式。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方式,目前,已有29個省區市制定并公布了省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28個省區市建立了執法人員數據庫和監管對象數據庫。印發《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將符合規定條件的欠薪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責任人列入“黑名單”,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配合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于對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從限制政府資金支持、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等方面明確了30條聯合懲戒措施,使列入“黑名單”的用人單位及其有關人員在全國范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16.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制定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指導意見》,對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中如何依法界定執法職責、完善執法程序、科學組織評議考核、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加強組織領導等提出了明確要求。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情況
17.加強黨內監督,嚴格執紀問責。部黨組和部屬各單位黨組織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全會精神,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堅持嚴字當頭,層層傳導壓力、夯實責任,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堅持問題導向,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習教育“燈下黑”問題專項整治,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強化黨員日常管理,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堅決懲處違紀違規行為,及時通報案件查辦及處理情況,以案示警、以案示教。
18.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把建議提案辦理作為接受人大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的重要工作,順利完成2017年建議提案辦理任務,共承辦全國人大議案、建議和全國政協提案1304件,并做到100%的建議提案與代表委員溝通、10%以上與代表委員當面溝通,積極采納代表委員合理建議,完善我部有關政策措施,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按季度召開部例行新聞發布會,宣傳推進事業發展的重大舉措、典型經驗和工作成效,有效引導輿論。每個工作日編報《輿情快報》,針對可能引發媒體炒作的輿論熱點問題,提前準備輿情應對預案。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輿情工作辦法》,加強輿情研判會商,妥善處置“江蘇徐州事業單位招聘”“深圳窗口作風”等多起輿情事件,主動引導輿論,確保輿情總體平穩可控。
19.加強內部權力制約。出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政府采購管理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直屬事業單位重大項目投資管理暫行規定》等文件,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建設項目、資產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在實施風險評估基礎上,加強重要工作崗位、重要業務環節的管理,從業務層面對關鍵工作環節強化控制措施,通過信息化手段進一步規范管理流程。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情況
20.健全依法化解糾紛機制。修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進一步完善了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制度。會同最高法等單位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完善多元處理機制的意見》《關于加強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與訴訟銜接機制建設的意見》,健全勞動人事爭議多元處理機制,完善裁審銜接工作機制,合力化解矛盾糾紛。認真落實《關于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的意見》,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信訪投訴請求。加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信訪形勢分析研判,全面排查風險隱患,及時掌握預警性信息,并協調有關部門聯合處置。及時修訂信訪應急工作預案,不斷強化依法應對處置群體性事件機制和能力。
21.加大普法力度。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貫徹“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普法方面的職責。印發《關于做好技工院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治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技工院校從2017年新學期開始,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作為技工院校學生的必修課程。在全國范圍組織開展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宣傳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知識網絡競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傷保險、“話說居民養老保險”12333全國統一咨詢日、“12.4”國家憲法日集中宣傳等主題宣傳活動,不斷擴大宣傳覆蓋面、增強法治宣傳的實效。
22.妥善處理行政爭議。2017年,共處理行政復議申請241件,比2016年增長14.76%,其中進入受理程序的113件;處理行政應訴案件109件,比2016年增長19.78%,其中一審74件,二審35件。加強對案件類型、特點及存在問題的研究,梳理分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主要行政法律風險,探索改進行政行為的方式方法,為政策制定提供參考。
七、提高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情況
23.落實集體學法制度。2017年9月,舉辦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法治思想暨部黨組中心組(擴大)學習會,邀請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所長李林教授作“在歷史新起點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講座,部黨組成員、部機關處級以上干部、企事業單位司級干部和黨辦主任約350余人參加。
24.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法治教育培訓。認真落實《中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把法治教育納入系統干部教育培訓總體規劃,積極推薦選派司局級領導干部參加中央黨校等院校法治專題調訓學習,部里舉辦的有關培訓班都將法治課程作為重要內容。在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干部在線學習平臺專門開辟“法規建設”專題,豐富學習內容,加大學習力度,推動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干部更加重視法治學習,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年共有3.8萬人參與學習,累計學習11.4萬學時。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