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8月2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呂玥 通訊員 顏新文 汪瓊芳) 永嘉縣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辦事員李秀豐沒有想到,自己習以為常的“表格一到隨手一簽”的審核方式,會挖那么大一個“坑”。
今年7月,永嘉縣紀委、縣監委查處3起扶貧領域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一連串的違紀事實幾乎都涉及到了李秀豐。
2016年5月,楓林鎮垟山頭村村民周某甲冒名獲批住房建筑面積289.6平方米后,卻填寫了《危舊房改造資金補助申請表》。結果村干部明知情況卻“放水”,相關鄉鎮干部沒有認真履行審核程序。材料送到縣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后,李秀豐看都沒仔細看就大筆一揮,使得周某甲獲得補助款1.5萬元。
周某甲的情況并非個例。2016年至2017年間,因相同過錯和問題,包括李秀豐在內,一連串跟資金審核相關的干部層層失守,致使楓林鎮內檔村村民徐某甲,后山村村民徐某乙,垟山頭村村民周某甲、周某乙、周某丙5戶不符合補助條件的對象,共獲得補助資金7.5萬元,給國家公共財產造成損失。
李秀豐事后坦言,在住建局工作多年,他知道受助家庭必須符合3大條件,即無房或者屬于整棟危房(D級)或局部危險的房屋(C級),改造住房建筑面積為60到80平方米內,同時還必須是年均收入符合農村低保標準200%以下的困難家庭。而提交上來的報表明細中已經具體羅列“獲批住房建筑面積”,幾乎每一處房產都遠超規定,他仍輕易予以通過。
7月13日,經永嘉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李秀豐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涉及這一系列問題的8名村干部、7名鄉鎮干部以及另一名住建局干部都受到了相應處理。
【執紀者說】永嘉縣紀委第三紀檢監察室主任章朝輝
今年以來,永嘉縣持續亮劍扶貧領域,舉起“回馬槍”,打起“深入戰”,不斷加大查辦督辦、問責追責和通報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懾。“誰在此犯糊涂,就要為此付出代價”,必須通過這樣的方式促使每一位黨員干部絕不做“甩手干部”,并主動把手“伸出來”,踏實做群眾需要的事,不斷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黨員干部說】永嘉縣農辦扶貧工作科負責人吳偉凜
扶貧工作重在精準,也難在精準。如何讓資金、項目用到刀刃上,不“跑冒滴漏”?如何不讓一個低收入群眾“掉隊”,這要求我們開展工作必須以服務群眾為核心,既要做執行者,也要做監督者,而不是當“甩手”干部。否則,必然會被黨規黨紀“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