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接到東陽市南馬鎮泉府村村民反映,該村村支書金拱法未經公開招標,在大部分村民不知情的情況下,租用集體土地2340平方米,并以村集體辦公等名義,建造公寓、廠房等經營性場所,總建筑面積達7308平方米。這些建筑缺乏相關審批手續,金拱法將其出租出去,為己牟利。
記者日前來到泉府村,在東陽市南馬鎮初級中學對面,見到了村民反映違建的這處公寓樓和廠房。公寓樓主樓7層,裙樓5層,其中一樓為陶瓷批發市場,二樓以上均為公寓房。記者上樓發現,每一層都有房間20個左右,大部分已有人入住,樓下還貼有公寓出租告示牌。記者以求租者身份撥打了告示牌上的電話,對方稱房子面積小的有20多平方米,大的超過40平方米,根據大小和裝修不同,租金為每月550元到800元不等。
在這棟公寓樓后面,是兩幢磚混結構的廠房,目前處于生產停工狀態,里面堆放著大量雜物。
記者隨后來到南馬國土資源分局。負責泉府村國土管理的工作人員金正平介紹,2011年,該村確實以建設村集體辦公用房和建造外來人員公寓樓等名義,申請過建設用地。當年7月18日,用地通過國土部門審批。而事實上,在申請建設用地時,該集體用地的使用權已經租賃給金拱法個人。
據時任泉府村村委會主任金海蕉介紹,當時還是村黨支部委員的金拱法找到村委會,希望他租用的這塊地能批成村集體的外來人口公寓等項目,當時村委會和他提了三個條件:一是要保證公開招投標,并按規定繳納租金,確保村集體利益;二是該項目必須經過村民代表大會通過;三是建設程序要合法。金海蕉說,當時金拱法全部答應,后來卻一個都沒有做到。
公寓樓和廠房均建造于2013年。據了解,建設工程除用地審批外,還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但南馬鎮城建辦公室工作人員證實,公寓樓和廠房的建設未取得規劃部門的批復,也未按發改部門批復的項目用地規劃建設。
東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南馬大隊相關負責人稱,他們也接到過村民關于這一問題的反映,之前城管部門也對這些廠房采取過措施,多次催促房主辦齊相關手續。
“前幾年,這些廠房也被部分拆除過,但是今年又重新造了回去,而且規模有所擴大。”一名村民對記者說。采訪時,還有村民質疑,金拱法租用這塊集體土地,沒有經過公開的招投標,大多數村民甚至不知情。
記者聯系到了現已擔任該村黨支部書記的金拱法。他承認,公寓房和廠房所在的土地是他向村委會租賃的,公寓和廠房也是他當村支書以后出資建的,確實缺少《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等相關手續。當時對于政策不了解,以為土地審批了就可以建造,后來也沒有去補辦手續,是他的失誤。
同時,金拱法也承認,這些土地的租賃沒有經過公開招投標,這些房子中,公寓用于出租,廠房一部分作為倉庫自己使用,一部分用于出租,租金歸他個人所得。
對于村民的反映,南馬鎮黨委書記郭利群說,對該情況并不了解,不過他表示,如果上述建筑確系違法,將依法依規處理,該拆的就拆。
這些違法建筑將如何處置,記者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