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華民族發展進步的艱辛探索,也是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必由之路。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關系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戰略全局出發,從前所未有的高度謀劃法治,以前所未有的廣度和深度踐行法治,開辟出全面依法治國理論和實踐的新境界。在統籌推進偉大斗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上,一個充滿生機活力、令人更加向往的全面依法治國新時代,正向我們漸行漸近。
高揚偉大旗幟
始終把牢法治中國正確航向
2018年8月24日,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史上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時刻——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主任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對全面依法治國作出新的重大部署。他用高度凝練的概括,闡述著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
“堅持加強黨對依法治國的領導”;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
“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堅持處理好全面依法治國的辯證關系”;
“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
“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
……
鏗鏘的話語,深刻的論斷,標志著中國共產黨人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和人類法治文明發展規律的洞察和把握,達致嶄新高度。
回望4年前的金秋十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大幕開啟,掀開全面依法治國的嶄新一頁。新時代中國的掌舵者,向全世界這樣宣示中國踐行法治的決心——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著眼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長遠考慮。”
前無古人的法治事業,需要偉大的領航人。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運籌帷幄、統攬全局,始終牢牢把握正確方向,引領全面依法治國的航程——
明確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發展道路、工作布局、重點任務,深刻回答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向哪里走、跟誰走、走什么路、實現什么目標、如何實現目標等一系列重大問題……不斷創新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根本遵循。
從新時代啟航,無論潮平岸闊還是風急浪高,有了法治這座“壓艙石”,中國共產黨引領中國沿著既定航線篤定前行。
“要健全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繼續推進黨的領導制度化、法治化,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從嚴治黨提供長期穩定的法治保障。”
這是一個偉大政黨的戰略抉擇,也是一個偉大政黨的使命擔當。
護航改革發展
努力推動國家治理深刻變革
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編草案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立善法于天下,則天下治。
時針撥回到5個多月前。2018年3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高票表決通過,如潮的掌聲,在人民大會堂萬人大禮堂長時間響起。
此次憲法修改,確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全面體現黨和人民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取得的重大理論創新成果、實踐創新成果和制度創新成果。
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
設立國家憲法日,實行憲法宣誓制度,落實憲法規定的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制度,實施憲法規定的特赦制度,將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更名為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進一步加強備案審查工作……尊崇憲法地位,保證憲法實施,為國家治理奠定堅實根基。
經濟社會發展的步伐行進到哪里,立法就要跟進到哪里。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務院堅持立法先行,緊緊抓住立法質量,共制定法律28件,共修改法律137件次,制定修改行政法規266件次,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日趨完善。
常制不可以待變化,一途不可以應無方。
運用授權立法,推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公務員制度改革、軍官制度改革等,讓重大改革于法有據、改革與立法同頻共振;
修改立法法,明確立法權力邊界,從體制機制和工作程序上防止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法律化;
依法賦予所有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一個從中央到地方的人大制度的完整立法體系日漸形成。
有“良法”,更要有“善治”。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關鍵在于各級政府能否厲行法治、依法辦事。
近年來,依法行政深入推進,將權力運行全面納入法治軌道,向著“到2020年基本建成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這一總體目標加速前行。
數據和事實,折射出法治政府建設的累累碩果——
5年多來,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削減44%,非行政許可審批徹底終結,中央和地方政府定價項目分別縮減80%和50%以上,全國所有省市縣三級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均已公布。
5年多來,全國大力發展“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推出“一窗受理、一站服務”等便民舉措,實施“多證合一”改革,以“減證”促“簡政”,實現政務服務不斷優化。
5年多來,各地各部門探索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普遍出臺有關制度或作出相關規定,普遍建立法律顧問或公職律師制度,確保決策質量和效率不斷提高。
……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是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深入推進,逐步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行政執法體制;行政執法程序進一步完善,全國32個地方和部門推行“三項制度”試點,亂執法、執法不作為等突出問題得到有效遏制。
為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國務院連續4年部署開展全國大督查,推動各地方各部門依法履職,加大問責力度,整治政策落實中的突出問題。行政復議工作持續加強,5年多來,國務院共辦結行政復議案件1.3萬余件,各地方各部門共辦結行政復議案件70.5萬余件。
為全面推進政務公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5年多來,政府信息公開數量實現大幅增長,政務公開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大幅提高。
依法治國,重在法之必行。
一場場刀刃向內、自我加壓的政府革命不斷向縱深發展,法治政府公信力、執行力持續提升,讓人民群眾的獲得感更加可觸可及。
守護公平正義
讓法治陽光照進人民心田
“黨的十八大以來,政法戰線堅持正確改革方向,敢于啃硬骨頭、涉險灘、闖難關,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講了很多年但沒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斷提升,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發揮了重要作用。”習近平總書記的論斷,是對司法體制改革歷史性成就的集中詮釋。
“啃硬骨頭、涉險灘、闖難關”,可見任務之重,改革之難——
實施立案登記制改革,全國法院當場登記立案率超過95%。員額制改革讓全國法官檢察官重新“洗牌”,12萬多名法官、9萬多名檢察官遴選入額。司法責任制改革迎難而上,“誰辦案誰負責”成為司法人員的廣泛共識。
執法司法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增強公信力,律師制度改革更好保障當事人合法權利,延續半個多世紀的勞教制度退出歷史舞臺,防范糾正冤錯案件的制度不斷健全,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穩步推進……
平出于公,公出于道。司法體制改革,改的是體制機制,破的是利益藩籬,凝聚的是人民對公正的信心、對法治的信仰。
一切為了人民,這是法治中國無處不在的烙印,也是法治中國始終不變的底色。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聚焦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新需要,為人民帶來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人民法院依法再審社會反響強烈的涉產權案件,檢察機關嚴懲侵犯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合法權益犯罪……公正司法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讓企業主挺起腰桿安心創業。
嚴懲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妥善審理互聯網金融案件、民間借貸案件……為守好百姓的錢袋子,司法機關擼起袖子加油干。
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國家司法救助制度更加健全,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實體、熱線、網絡三大平臺加快融合……司法為民的生動實踐,讓法治更加感召人心。
法之必行,在于民心所向。對公平正義的切身感受,讓越來越多的人民群眾自覺成為法治中國的參與者和建設者。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寫入憲法,英雄烈士保護法推動傳承和弘揚英烈精神,國歌法激勵全體人民共同唱響國家民族最強音。法為天平、德為準繩,凝聚起中華民族的“精氣神”。
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普遍落實,各級黨組織和國家機關集體學法已形成制度。以“關鍵少數”為抓手,助推全民法治觀念不斷增強,全社會大普法格局正在加速形成。
全面依法治國是一項長期而重大的歷史任務,也是一場深刻的社會變革。
回首處,跋山涉水未停步。
全黨全國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國的進程中不懈奮進,開辟出一條法治文明進步的中國特色之路。中國的法治道路、法治理論、法律制度和法治文化日益綻放出獨特的光芒,屹立于世界法治文明之列。
望征途,初心一如來時路。
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和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促進社會主義法治邁向良法善治的新境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法律制度、每一個執法決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充分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是法治中國的美好愿景,也是法治中國的不渝追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