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省委向黨外人士通報我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深化體制改革,在推動制度優勢向治理效能轉化上有新突破,成為2018年我省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取得的一大成效。
一年來,從修訂監察業務運行工作規程,到探索完善職務違法犯罪行為的監督調查處置辦法,努力實現紀法貫通、法法銜接;從建立留置案件指導機制,到向全省1389個鄉鎮(街道)派出監察辦公室,拓展延伸監察網絡……省紀委省監委根據黨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堅定不移深化改革,鞏固拓展先行試點成果,有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黨委負主責,紀委負專責
把該擔的責任擔起來
2018年3月1日,東陽市召開春節上班后第一次全市深化改革工作會議。會上,市委書記黃敏專門就監察體制改革工作情況,仔細詢問市紀委監委負責人。據了解,這是2016年12月該市開展監察體制改革試點以來,黃敏第18次聽取監察體制改革工作情況匯報。
主要負責人必須當好“施工隊長”。2018年7月5日,我省召開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會議,明確各級黨委要進一步扛起深化監察體制改革的主體責任,強化對改革全過程的集中統一領導,推動改革主體責任落細落實落地。
在半個月后召開的省紀委十四屆三次全會上,省紀委省監委主要負責人、班子成員,又和各市紀委書記、監委主任一一簽訂了“量身定做”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在省紀委省監委主要負責人看來,能否全面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是對各級黨委、紀委“四個意識”樹得牢不牢,是不是真正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重大檢驗。
無須揚鞭自奮蹄。一年來,全省各地黨委無一不把深化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黨委書記站到第一線,擔起第一責任,親自研究改革事項,協調解決深化改革的難題,加強“全過程領導”。各地紀委書記、監委主任主動到相關單位對接協調,普遍深入縣、鄉實地調研并強化督辦指導,切實履行好“一崗雙責”。
多方位完善,全要素使用
把該用的監察措施用起來
監察工作要經得起歷史和法律的檢驗,必須有嚴密規范的制度流程作保障。
這一年,我省不斷完善監察工作制度體系,根據監察法和國家監委有關規定,修訂完善《浙江省監察業務運行工作規程(試行)》《浙江省監察留置措施操作指南》等4項基礎制度,編發《浙江省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制度匯編》,及時更新規范82種文書格式樣本和業務模板。同時,用好用足監察措施,把體制機制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使反腐敗的“鐵拳”攥得更緊、威力更大。
回顧對舟山市工商業聯合會副調研員嚴永祥的調查過程,該市紀委市監委在線索初核中,就嚴格按照省、市相關工作規程,嚴格審批手續,并依法使用各種調查措施。在使用留置措施時,采取了行、受賄人一并留置的方式,防止涉案人員逃匿、串供、毀滅證據。同時在審查過程中,組織力量實施了搜查、扣押等措施,多項調查措施同步跟進、多維共力,有效提升了案件查辦質效。
實踐證明,調查手段是監委的履責利器。一年來,我省各級監委依據監察法,全要素使用各類監察措施,有效發揮職能作用。通過12項調查措施的運用,監委履職有力有效,保持了懲治腐敗高壓態勢。2018年以來,全省處置問題線索52957件,同比上升20.9%;立案17544件,同比上升6.5%;處分16650人,同比上升1.3%。
派出監察辦,前移“監督哨”
把該延伸的監察網絡延伸下去
派出監察辦公室,探索推動監察工作向鄉鎮(街道)拓展延伸,是省紀委省監委深化監察體制改革的又一項扎實舉措。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后,針對新增監察對象很大一部分是基層公職人員、被授權履行公共事務人員等,我省著力探索強化對基層公職人員監督全覆蓋。2018年7月底,率先在全省1389個鄉鎮(街道)派出監察辦公室,任命監察辦公室主任1360人、副主任1178人、監察員3986人,著力打通監察監督“最后一公里”。
為推動鄉鎮(街道)監察辦公室更好履職,省紀委省監委還專門出臺了相關工作指導意見,明確監察對象范圍、監察職責和調查方式。各鄉鎮(街道)監察辦公室認真履職,有效整治了群眾身邊的“微腐敗”。
日前,金華市婺城區雅畈鎮的一名非黨員聯村干部,就因對其轄區內違法建設開展巡查不力、日常工作指導不到位,被區監委派出雅畈鎮監察辦公室立案處理,在當地引起了很大反響。而麗水市遂昌縣派出大柘鎮監察辦成立不到一個月,就發現所轄后壟村報賬員涉嫌職務違法問題,隨即在問題查清后,對其進行了嚴肅查處。
據統計,監察辦全覆蓋以來,全省各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監察辦公室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4579人次,其中誡勉1065人次;政務處分85人次;提出監察建議310條,基層群眾真切感受到了監察體制改革向基層延伸后的實際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