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特別關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里,有關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的內容。”3月12日下午,剛參加浙江代表團全體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于躍敏告訴記者,“報告顯示,2018年審結一審行政案件25.1萬件,出臺貫徹執行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
這個新修改的司法解釋,進一步規范了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于躍敏代表告訴記者:“在杭州,‘民告官,能見官’正成為常態。”據統計,杭州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從2017年的37.69%上升到2018年的69.8%,全面實現了市區兩級政府負責人出庭應訴清零目標。“這是在杭州市委支持、市政府配合下,杭州市人大常委會開展了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專項監督行動的結果。”她告訴記者。
此專項監督活動通過市縣兩級聯動、人大代表旁聽庭審、每季通報反饋等形式,同時出臺相關管理辦法,倒逼行政機關負責人從“要我出庭”到“我要出庭”、“出庭為交差”到“出庭為公務”的轉變。人大代表旁聽庭審后,還要對行政機關負責人的庭上表現作出客觀評價,市人大常委會則及時將測評結果反饋給行政機關。去年,杭州有397名人大代表旁聽了59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案件審理活動。強有力的監督,大幅提升了行政機關應訴率,“一把手”出庭應訴也日漸增多。據統計,去年杭州共有86個行政機關正職負責人在154件案件中出庭應訴。
去年11月,杭州互聯網法院(杭州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了原告桐廬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訴被告桐廬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桐廬縣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一案。作為被告方的法定代表人,桐廬縣縣長方毅及桐廬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均到庭參加訴訟。該縣自杭州市人大常委會開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專項監督行動以來,政府負責人、政府組成部門負責人出庭率均達到100%。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是衡量區域法治化程度的重要指標,是行政機關負責人提高法治素養的實踐載體。”于躍敏代表說,“同時,它又是政府和群眾溝通的有效渠道,對化解矛盾糾紛、規范執法行為和提升負責人法治思維具有重要意義。”
如何提升行政機關負責人的應訴能力?于躍敏代表介紹說,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專門組織行政機關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參加庭審觀摩、案例評析等活動,熟悉庭審程序,學習應訴技巧,提升出庭應訴能力,總結交流出庭應訴方面好的經驗和做法,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塑造領導干部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形象。
于躍敏代表表示,杭州市人大常委會今年還將加強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跟蹤監督,推動“一府兩院”嚴格執法、依法行政,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