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組部、中宣部《關于開展第九屆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3月26日,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發出通知,在全省部署評選推薦工作,明確各市和全省公安、檢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統可各推薦1名個人和1個集體候選對象,并要求各地各部門嚴格按照中組發〔2019〕4號文件要求精心組織好本地區本部門的推薦工作。
本次評選推薦工作重點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實行自下而上、逐級推薦遴選。
中組部、中宣部分配給我省的推薦名額為: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8人、“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5個(差額推薦),我省將在各地各部門推薦基礎上,擇優遴選浙江省的推薦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