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省委組織部獲悉,為進一步激勵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更好地促進干部為事業擔當、組織為干部擔當,省委組織部印發《關于及時做好不實信訪舉報澄清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組織人事部門積極探索、勇于擔當,及時做好涉及領導干部不實信訪舉報澄清工作,注重保護干部聲譽,維護干部隊伍形象,引導干部爭當改革的促進派、實干家。
《通知》對澄清不實舉報的方式方法作出要求,明確對涉及領導干部的不實信訪舉報澄清工作,組織人事部門要通過綜合考量所舉報問題對被舉報人的影響程度,采取工作層面問題在班子內部澄清,個人問題向本人澄清的方式進行。在班子內部澄清的,市、縣(市、區)委組織部或主管單位黨委(黨組)派員參加班子會議并通報澄清意見;向本人澄清的,以市、縣(市、區)委組織部或主管單位黨委(黨組)名義書面致函干部本人。同時,認真做好澄清后的回訪工作,及時掌握各方面反響、反映情況。
《通知》要求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建立常態化澄清保護機制,對受到惡意中傷、誣告陷害的干部,及時進行澄清,消除負面影響。 (下轉第三版)
(緊接第一版)對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要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依紀依法給予嚴肅處理,影響惡劣的誣告案件將進行公開通報。
澄清涉及領導干部不實信訪舉報,是促進干部為事業擔當、組織為干部擔當“兩個擔當”良性互動的重要舉措。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積極擔當作為,堅持疏堵結合、激濁揚清,推動責任落實、政策落地,穩妥有序開展澄清保護工作,真正解決干部干事創業的后顧之憂。要加快推進干部大監督機制建設,提升信息化水平和大數據處理能力,確保澄清的事例經得起實踐和歷史的檢驗。
接下來,各級組織人事部門還將對近兩年來涉及領導干部信訪舉報查核處理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梳理排查,在綜合分析研判之后,慎重提出不實信訪舉報澄清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