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委組織部以會議澄清形式,在一家省直單位班子會議上對該單位一名正廳級領導干部的不實舉報予以澄清反饋,并向該單位黨委發送了《不實舉報澄清函》。今年7月,該省通過班子會議澄清、向本人澄清等形式,集中為5名省管干部“正名”。
為激勵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省委組織部印發《關于及時做好不實信訪舉報澄清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及時做好涉及領導干部不實信訪舉報澄清工作,注重保護干部聲譽,維護干部隊伍形象。
《通知》對澄清不實舉報的方式方法作出要求,明確對涉及領導干部的不實信訪舉報澄清工作,組織人事部門要綜合考量所舉報問題對被舉報人的影響程度,工作層面問題在班子內部澄清,個人問題向本人澄清。在班子內部澄清的,市、縣(市、區)委組織部或主管單位黨委(黨組)派員參加班子會議并通報澄清意見;向本人澄清的,以市、縣(市、區)委組織部或主管單位黨委(黨組)名義書面致函干部本人。同時,做好回訪工作,及時掌握各方面反響、反映情況。
《通知》要求,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建立常態化澄清保護機制,對受到惡意中傷、誣告陷害的干部,及時進行澄清,消除負面影響。對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嚴肅處理,影響惡劣的誣告案件公開通報。
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要積極擔當作為,堅持疏堵結合、激濁揚清,推動責任落實、政策落地,真正解決干部干事創業的后顧之憂。加快推進干部大監督機制建設,提升信息化水平和大數據處理能力,確保澄清的事例經得起實踐和歷史檢驗。